一筆60萬元的借款,險些讓昔日好友反目成仇,近日,樂東黎族自治縣司法局抱由司法所聯合抱由鎮綜治中心調解一宗借款糾紛,讓瀕臨破裂的情誼也重獲修復的契機。
張某(化名)和李某(化名),兩人本是多年好友,因張某資金周轉困難,向李某借款60萬元。然而,約定期滿后,張某未按時還款,李某多次催討未果,雙方爭執不斷升級,昔日情誼蕩然無存,關系降至冰點,李某甚至揚言訴諸公堂。
面對棘手的糾紛和緊張的對立情緒,調解員迅速介入。耐心傾聽雙方陳述,深入了解糾紛根源和各自訴求。張某坦言當前經濟困境,表達強烈的還款意愿但苦于資金短缺;李某則強調債權保障的重要性,對信任被辜負感到憤怒和失望。調解員敏銳地捕捉到雙方其實都希望解決問題,但受制于情緒和現實壓力的關鍵點。調解員一方面從法理角度,清晰闡釋借貸關系中的權利義務,分析訴訟可能帶來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和情感消耗;另一方面,從情理入手,引導雙方回顧多年友情,勸導雙方互諒互讓。
在充分溝通、緩和氣氛的基礎上,調解員引導雙方從實際出發,共同探討解決方案。經過數輪細致協商和反復測算,調解員提出了一個兼顧雙方現實承受能力的分期付款方案:60萬元債務分12期(約5萬元/期)償還,明確了每期的具體金額和時間節點,方案既保障了李某債權的逐步實現,又給予張某必要的喘息空間。最終,在調解員的主持和見證下,李某和張某冰釋前嫌,在《人民調解協議書》上鄭重簽字。